系统管理学报 ›› 2022, Vol. 31 ›› Issue (4): 811-821.DOI: 10.3969/j.issn.1005-2542.2022.0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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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细嘉1,祝帅1,李茫茫2
HUANG Xijia1, ZHU Shuai1, LI Mangmang2
摘要: 与环保厅长仅受“环境绩效”单一考核目标不同,地级市委书记需要同时平衡“经济增长绩效”和“环境治理绩效”两种目标,因而两者任期长短及其交错程度对辖区企业环境治理可能表现为“交错效应”抑或“协调效应”?以中国2006~2019年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使用手工搜集的环境投资数据对上述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企业环境投资呈现显著的任期周期性规律,表现为环保厅长或市委书记任期时间越长,企业环境治理力度越大;且环保厅长和市委书记之间任期交错程度越小,辖区企业环境治理力度越大,表现为“协调效应”。上述研究揭示了官员任期交错对辖区企业环境治理的具体作用机理,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环境治理体系的顶层制度设计提供理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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