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管理学报 ›› 2021, Vol. 30 ›› Issue (2): 274-282.DOI: 10.3969/j.issn.1005-2542.2021.02.007
许长新,甘梦溪
XU Changxin,GAN Mengxi
摘要: 股权质押逐渐成为控股股东的融资渠道之一,由此产生的控制权转移风险影响了企业创新活动。以2013~2018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的关系,构建了“股权质押-管理层风险偏好-创新成效”的研究路线,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得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会抑制企业的滞后一期实质性创新,但对滞后一期策略性创新无显著影响;管理层风险偏好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实质性创新的抑制关系之间起到了中介作用;相较国有样本,民营样本中股东股权质押通过削弱管理层风险偏好抑制实质性创新的程度和解释力更高。进一步发现,两职合一的股东股权质押对实质性创新的抑制程度高于非两职合一样本。控股股东应辩证地对待股权质押行为,管理层应发挥内部治理作用来抑制股东机会主义行为,外部投资者应借助创新成果判断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修正投资决策。